開放時間:自 97/01/21∼97/02/14 為止。
適用對象:限亞太電信用戶。
點燈數量限量一萬盞,每一門號只能贊助一盞燈之款項。
贊助費用:299 元,由亞太電信帳單代收。
手機點燈流程說明:
 
  1. 手機簡訊輸入TN傳送到55123,即可參加2008台灣燈會手機點燈活動。
  2. 送出後贊助者會收到一個簡訊,內容如下:
    請以70字為限填寫祈福語(包括對象、內容、您的大名)直接回覆此簡訊即可完成手機點燈。
  3. 此時贊助者可依簡訊指示內容填寫祈福與後直接回覆此訊息
  4. 傳送出祈福語後,贊助者會收到一個完成手機點燈的提示簡訊,訊息如下:
    感謝您參加台灣燈會手機點燈活動。您的祈福內容將於2/21-3/2掛在編號XXXXXX燈籠下方。
    歡迎闔家蒞臨參觀,台南縣政府祝您鼠年行大運。
  5. 贊助會員於本府完成懸掛祈福卡流程後,即可以在本網站中,查詢該贊助者手機門號填寫之祈福卡所
    對應之燈籠編號。
懸掛祈福卡流程:
 
  1. 於2月14~2月20進行祈福卡列印製作,並懸掛於燈會現場燈籠下方。
  2. 將贊助者以簡訊填寫之祈福卡與燈籠編號做一對應,並將相關燈籠編號資料匯入資料庫中,於完成祈
    福卡懸掛流程後,開放贊助點燈民眾查詢。贊助民眾將以手機門號做為查詢帳號。
抽獎活動:
 
  1. 祈福點燈抽獎。
  2. 燈謎抽獎。
  3. 最佳祈福語票選比賽。

  1. 贊助人透過手機簡訊完成贊助299元之捐款繳費後,本府將於一定作業期程內,印製含有
    該祈福語句之卡片,掛置於燈會現場之燈籠下面。
  2. 若現場祈福語句卡片有掉落遺失情形,贊助人得向本府提出佐證資料後要求補發卡片,並
    由本府自行將卡片補掛置燈會現場之燈籠下面。
  3. 贊助人一經繳款完成,即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款項,且不得要求修改祈福對象及祈福
    內容。
  4. 贊助人若需收據,請於97/02/20~03/01 期間,前往http://light.tainan.gov.tw
    網站提出申請。但申請者姓名、身份證字號需與手機門號申請者均相同方得申請。
  5. 本府將於燈會活動結束後,統一製發收據,惟倘因贊助人申請收據時所填寫之資料錯誤致
    使贊助人未能收到收據者,贊助人應本於誠實信用自行向本府申請補發。
  6. 超過收據索取期限者,請贊助者自行攜帶相關佐證資料,向本府資訊中心提出申請。
  7. 如有關於本贊助活動之訴訟案件,贊助人及臺南縣政府均同意以台灣臺南地方法院為第一
    審管轄法院。